天秤,作為古代衡量物品重量的工具,常被用作是公平和正義的象征,這與工程造價、招標代理行業倡導“專業、正直、誠信”的行業執業準則不謀而合。
近日,市建委聯合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和市園文局正式印發《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一手抓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一手抓職業道德培育,運用“數字+誠信”方式建立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職業生涯全生命周期的能力信用檔案,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從業行為,促進企業和從業人員提高誠信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辦法》共由5個部分和3個附件組成,分別為總則、信用評價內容、信用評價應用、信息采集和異議處理、附則和工程造價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天秤碼”主體評價細則,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執行。
下面就讓我們用一張圖片來讀懂《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有哪些主要內容吧!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關于印發《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時間:2023-05-04 10:41 來源: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人員從業行為,提升服務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我們制定了《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2023年4月26日
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人員從業行為,加強我市工程造價及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管理,提升工程造價咨詢及招標代理服務質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園林綠化等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服務活動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信息的采集、記錄、評價、公布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的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在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園林綠化等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活動的專業人員。
(三)本辦法所稱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園林綠化等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的專業人員。
本辦法所稱的“天秤碼”是動態記錄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在一定時間段內信用表現和從業能力的二維碼。信用表現主要是指從業人員在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服務活動中是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或執業規程等。從業能力主要是指從業人員在基礎能力、學習教育及市場從業活動中有關業績、行為和市場主體評價等方面的表現。
杭州市工程造價及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根據從業人員信用表現采用紅、黃、綠三色賦碼標識,并對賦予綠色“天秤碼”人員依據其信用和能力綜合表現分為AAA、AA和A三個等級。
(四)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牽頭負責全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的統一管理,制定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和評分標準,組織開展“天秤碼”系統開發與日常維護,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從業活動監管、評價等級確定和結果使用,具體工作委托市建設工程招標造價服務中心實施。杭州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杭州市林業水利局(以下簡稱“市林水局”)、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以下簡稱“市園文局”)依據各自職責權限分別負責全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在從事相關專業活動時“天秤碼”信息采集、從業活動監管、評價等級確定和結果使用。
各區、縣(市)住建、交通、水利和園林綠化部門依據職責范圍,分別負責本轄區本行業內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活動從業人員“天秤碼”信息的采集、從業活動監管和評價結果使用工作。
二、信用評價內容
(一)“天秤碼”信用評價采用積分制,由基本信息分、主體評價分、良好信息加分和不良信息扣分四部分構成,滿分20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1、附件2。
(二)基本信息分由基礎能力分、學習教育分、行業活動分、工作業績分組成,滿分70分。
基礎能力分,是指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職稱、執業資格和工作年限等的得分。
學習教育分,是指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參加專業業務考試、專題培訓、政策宣貫等學習教育活動的得分。
行業活動分,是指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參加課題研究、政策文件制定、行政調解、行業檢查、技能比武、案例報送等行業活動的得分。
工作業績分,是指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從事與工程造價或招標代理業務相關的業績活動的得分。
(三)主體評價分是指從業人員聘用單位、業務委托單位、服務對象等市場主體對工程造價或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服務質量、職業操守等方面的綜合評價得分。主體評價分由聘用單位評價得分、委托單位評價得分、服務對象評價得分三部分組成,滿分40分,具體評價內容和方式詳見附件3。各評價主體進行主體評價時應保持獨立、客觀、公正。
(四)良好信息加分對照附件1、附件2中的評分標準進行加分,良好信息加分最高30分。
(五)不良信息扣分對照附件1、附件2中的評分標準進行扣分,不良信息扣分初始分60分。
三、信用評價應用
(一)建設、交通、水利和園林綠化部門通過杭州市招標造價天秤碼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天秤碼管理系統”)建立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檔案,實行量化積分,每日更新。
(二)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信用等級按從業人員每月1日、16日“天秤碼”積分進行分色分級評價,并在杭州建設網等平臺上公布。
(三)從業人員信用表現中的不良信息扣分15分(含)以上的,其天秤碼”賦紅色標識;不良信息扣分5分(含)至15分之間的,其“天秤碼”賦黃色標識;不良信息扣分5分以下的,其“天秤碼”賦綠色標識。
(四)從業人員“天秤碼”賦綠色標識的,根據其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得分排名在前25%的為AAA等級,得分排名在后20%的為A等級,其余人員為AA等級。
(五)建立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價結果積極應用于行業事中事后監管、招標投標、獎勵推優等活動。
(六)“天秤碼”為AAA等級的,降低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行業評優評先,優先邀請參加行業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的學術研究和行業活動;“天秤碼”為AA等級的,適度降低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天秤碼”為黃色標識的,加強過程跟蹤,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天秤碼”為紅色標識的,列為日常監管重點對象。
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業主可根據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價結果擇優委托相關業務。
(七)建設、交通、水利、園林綠化部門應與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定期通報等工作機制。
(八)根據工作需要,有關業務委托單位、從業聘用單位在經從業人員授權同意后,可通過“天秤碼”管理系統依法查詢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和能力評價信息。
四、信息采集和異議處理
(一)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個人應對申報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從業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其“天秤碼”直接賦紅色標識。
從業人員聘用單位等基本信息發生變更后,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變更申報,未及時申報變更的,根據附件評分標準進行扣分。
(二)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企業應當指導和督促本單位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做好個人“天秤碼”信息申報,客觀、公正及時做好本單位的人員信息審核與相關評價。
(三)從業人員“天秤碼”信息按照“誰采集、誰負責”原則進行分級分類采集。
外地在杭及交通、水利省屬企業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主體評價信息和良好信息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歸口采集,本地企業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主體評價信息和良好信息由企業注冊地所在區、縣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歸口采集。涉及項目監管產生的不良信息,由項目監管部門負責采集錄入,其他不良信息由從業人員聘用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采集錄入。
(四)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對良好和不良行為進行采集錄入時,必須以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和行政文件為依據,做到事實清楚,依據充分。
(五)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錄入不良信用信息前應當書面告知被記錄的從業人員有關事實、依據和申訴渠道。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對信用信息存在異議的,可以向錄入該信息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錄入該信息的行業主管部門經核實發現相關信息確有問題的,由該部門及時予以糾正。
五、附則
(一)本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開始施行。
(二)本辦法中的相關附件可視實際和政策變化情況進行調整與完善,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杭州市工程造價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
2.杭州市工程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
3.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主體評價細則
附件1
杭州市工程造價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
分類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最高 得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1.基本 信息 (70分) | 基礎 能力分 | 職稱 | 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得3分;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得4分;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得5分。 | 5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執業 資格 | 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一個專業執業資格的得6分,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的,按每增項計2分;具有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一個專業執業資格的得4分,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的,按每增項計1分;具有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的,按每個注冊執業資格計2分。 | 10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工作 年限 | 從事工程造價咨詢工作20年以上的得5分,15-20年的得4分,10-15年的得3分,5-10年的得2分,3-5年的得1.5分,3年以下得1分。 | 5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學習 教育分 | 參加過縣級及以上住建、交通、水利行業主管部門、造價管理部門或協會開展的工程造價咨詢相關培訓、政策宣貫,每次得0.5分。 | 5分 | 36個月 | 1.參與”天秤碼“積分的工程造價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得分可追溯至自該人員首次在“天秤碼”管理系統上報本人積分之日起前36個月。2.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行業 活動分 | 參與市級及以上住建、交通、水利行業主管部門、造價管理部門或協會組織的定額編制、工程造價課題研究、行政調解、工程造價政策文件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檢查、施工合同履約檢查、工程造價指數、指標測定等行業活動的,每次得1分,參加工程造價技能大賽、成果案例報送被采納等行業活動的,每次得0.5分。 | 5分 | 36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分類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最高 得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1.基本 信息 (70分) | 工作 業績分 | 從業人員業績得分=項目業績得分×個人業績分配比例。 1.項目業績得分為:(1)普通類:工程造價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0.5分;工程造價金額在500-1000萬元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0.75分;工程造價金額在1000-5000萬元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1.5分;工程造價金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3分;工程造價金額在1-5億元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4分;工程造價金額在5-10億元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5分;工程造價金額在10億元以上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6分。(2)創新類(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跟蹤審計等):工程造價金額在1億元以下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3分;工程造價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5分。 2.個人業績分配比例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根據個人業務實際承擔情況進行自主分配,一個業績項目的個人業績分配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00%。 | 40分 | 24個月 | 1.業績范圍為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和園林綠化等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業績在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系統中進行填報,“天秤碼”系統與其自動關聯,并在杭州建設網等平臺上公布。2.工程造價咨詢項目人員以成果文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為準。3.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業績有效時間以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出具時間為準。4.工程造價金額按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上確定的工程造價金額為準。其中編制類成果工程造價金額按項目編制的工程造價金額計入,審核類成果的工程造價金額按項目審核后的工程造價金額計入。 | |
2.主體 評價分 (40分) | 聘用單位 評價 | 聘用單位從對工程造價從業人員評價為優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合格的得5分,不合格的得0分。聘用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評價的,默認按合格等級計分,詳見附件3。 | 15分 | 6個月 | ||
委托單位 評價 | 從業人員委托單位評價得分按該從業人員業績有效期內所有業績項目委托單位評價結果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分。委托單位評價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評價結果分別按20分、16分、12分、4分、0分進行計分。評價過程中,若委托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默認按基本滿意檔次計分,詳見附件3。 | 20分 | 24個月 | |||
服務對象 評價 | 從業人員服務對象評價得分按該從業人員業績有效期內所有業績項目承包單位評價結果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分。承包單位評價為合格、不合格的評價結果分別按5分、0分計分。評價過程中,若承包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默認按合格檔次計分,詳見附件3。 | 5分 | 24個月 | |||
分類 | 良好信息 | 加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3.良好 信息加分(30分) | 個人獎勵 | 獲得黨中央、國務院功勛、榮譽、表彰獎勵(包括通報表揚,下同)的 | 10分 | 36個月 | 1、表彰獎勵內容與工程造價活動不直接相關的,按對應分值減半計分。2、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每年表彰獎勵不超過2次,各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每年表彰獎勵不超過1次。3、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獲得省委、省政府或住建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表彰獎勵的 | 8分 | 36個月 | ||||
獲得省級住建、交通、水利、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或設區市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 | 6分 | 24個月 | ||||
獲得省級造價管理機構、設區市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或縣(市、區)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 | 4分 | 24個月 | ||||
獲得市級造價管理機構或縣(市、區)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表彰獎勵的 | 2分 | 24個月 | ||||
專家資格 | 被省、市或以上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聘為工程造價類專家的 | 2分 | 24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技能大賽 | 進入省級工程造價技能競賽決賽的 | 2分 | 24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進入設區市級工程造價技能大賽決賽的 | 1分 | 24個月 | ||||
成果質量 檢查 | 在工程造價執業成果質量檢查中,檢查得分為90分(含)以上的 | 5分 | 12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在工程造價執業成果質量檢查中,檢查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 | 3分 | 12個月 | ||||
分類 | 不良信息 | 扣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4.不良 信息扣分(60分) | 不良行為 | 1.存在附錄1中1-8的違法違規市場行為,并被行業主管部門出具責令整改決定書的 | 3分 | 6個月 | 1.采取倒扣分方式,初始分為60分,扣完為止。2.不良信息扣分有效期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認定之日起計算,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
2.存在附錄1中9-10的違法違規市場行為,并被行業主管部門出具責令整改決定書的 | 6分 | 12個月 | ||||
3.受到行業主管部門簡易程序行政處罰的 | 10分 | 24個月 | ||||
4.受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10分 | 24個月 | ||||
分類 | 不良信息 | 扣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4.不良 信息扣分(60分) | 不良行為 | 5.在執業中未保守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秘密,受到行政處罰的 | 15分 | 24個月 | 1.采取倒扣分方式,初始分為60分,扣完為止。2.不良信息扣分有效期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認定之日起計算,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
6.未辦理注冊造價師變更注冊而繼續執業的,受到行政處罰的 | 15分 | 24個月 | ||||
7.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8.在非實際執業單位注冊,或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執業,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9.超出執業范圍、注冊專業范圍執業,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10.允許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從事造價業務,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署造價成果文件,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1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12.簽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受到行政處罰的 | 30分 | 24個月 | ||||
13.未經注冊而以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義從事造價活動,受到行政處罰的 | 30分 | 24個月 | ||||
14.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 20分 | 24個月 | ||||
嚴重不良 行為 | 1.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的 | 40分 | 36個月 | |||
2.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牟取合同約定費用外其他利益的 | 40分 | 36個月 | ||||
3.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介紹、指使、誘導他人行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有關當事人公平行事 | 40分 | 36個月 | ||||
4.經司法生效判決認定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犯罪行為的 | 40分 | 36個月 | ||||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 | 40分 | 36個月 |
附錄1
序號 | 內容 |
1 | 工程量清單項目不按計價規范進行項目劃分、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全、存在工程量清單錯、漏項或造價出現錯、漏、重復計價等,造成編制或審核的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綜合誤差率大于3%但小于5%的 |
2 | 招標控制價中單種材料(設備)價格水平偏差超15%以上且無取定依據的 |
3 | 工程結算審核時,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及規定計價依據、計價方法、計價規程計價的,造成結算審核成果文件綜合誤差率在1%以上但在3%以內的 |
4 | 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出具結算審核報告的,或從事工程造價咨詢過程中拖延編審時間收到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投訴并被查實的 |
5 | 工程結算中存在需現場勘查確定工程量但無參加各方簽署的現場勘察記錄的 |
6 | 在工程造價咨詢成果編審活動中,現場勘查人員與成果文件編審人員不一致的 |
7 | 未按執業規程在咨詢成果文件上簽字、蓋章的 |
8 | 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自發生變更之日起兩個月內未進行申報的 |
9 | 未按規定計價依據、計價方法、計價規程或我市計價文件計價的 |
10 | 在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檢查中,成果文件質量檢查為不合格的,或成果文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編制或審核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的,綜合誤差率大于5%; (2)結算審核成果文件綜合誤差率大于3%; (3)設計概算綜合誤差率大于8%。 |
附件2
杭州市工程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評分標準
分類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最高 得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1.基本 信息 (70分) | 基礎 能力分 | 職稱 | 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得3分;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得4分;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得5分。 | 5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執業 資格 | 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的,按每個注冊執業資格計2分。 | 4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工作 年限 | 從事招標代理工作20年以上的得5分,15-20年的得4分,10-15年的得3分,5-10年的得2分,3-5年的得1.5分,3年以下得1分。 | 5分 | 有變化時 及時更新 | |||
學習 教育分 | 業務 考試 | 通過杭州市招標代理從業人員考試,80分以上的得8分,60分以上的得6分,沒通過考試的為0分。 | 8分 | 長期有效 | ||
培訓 教育 | 參加過縣級及以上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協會開展的與招標代理相關的培訓、政策宣貫、繼續教育的,每次得0.5分。 | 5分 | 36個月 | 1.參與“天秤碼”積分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得分可追溯至自該人員首次在“天秤碼”管理系統上報本人積分之日起前36個月。2.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行業 活動 | 參與市級及以上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或招投標協會組織的招投標課題研究、標準、招投標政策文件、示范文本制定、工程專項檢查(稽查)等行業活動的,每次得1分,參加招標造價技能大賽等行業活動的,每次得0.5分。 | 3分 | 36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分類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最高 得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1.基本 信息 (70分) | 工作 業績分 | 從業人員業績得分=項目業績得分×個人業績分配比例。 1.項目業績得分為:(1)施工類:代理中標金額3000萬元以下國有投資項目施工業績,每個項目得1分;代理中標金額3000-5000萬元國有投資項目施工業績,每個項目得2分;中標金額5000萬元-1億元國有投資項目施工業績,每個項目得3分;中標金額1億元以上國有投資項目施工業績,每個項目得4分。其中技術打分制的綜合評估法類項目額外加1分。(2)工程總承包類:代理中標金額5000萬元以下國有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每個項目得3分;中標金額5000萬元-1億元國有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每個項目得4分;中標金額1億元以上國有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每個項目得6分。(3)工程貨物、服務類:代理中標金額200萬元以下國有投資項目工程貨物、服務業績,每個項目得1分;代理中標金額200-500萬元國有投資項目工程貨物、服務業績,每個項目得2分;中標金額500-2000萬元國有投資項目工程貨物、服務業績,每個項目得3分;中標金額2000萬元以上國有投資項目工程貨物、服務業績,每個項目得4分。 2.項目負責人的業績的分配比例為50%,項目組其他成員根據其他成員數量按50%進行平均分配。一個業績項目的個人業績分配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00%。 | 40分 | 24個月 | 1.業績范圍為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招標且納入行業部門監管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和園林綠化等工程。其中通過杭州市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系統辦理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從系統中自動獲取,其他業績由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在“天秤碼”管理系統中進行填報,并在杭州建設網等平臺上公布。2.招標代理項目業績有效時間以中標通知書完成簽章時間為準。 | |
2.主體 評價分 (40分) | 聘用單位 評價 | 聘用單位從對招標代理從業人員評價為優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合格的得5分,不合格的得0分。聘用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評價的,默認按合格等級計分,詳見附件3。 | 15分 | 6個月 | ||
委托單位 評價 | 從業人員委托單位評價得分按該從業人員業績有效期內所有業績項目委托單位評價結果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分。委托單位評價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評價結果分別按20分、16分、12分、4分、0分進行計分。評價過程中,若委托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默認按基本滿意檔次計分,詳見附件3。 | 20分 | 24個月 | |||
服務對象 評價 | 從業人員服務對象評價得分按該從業人員業績有效期內所有業績項目投標單位評價結果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分。投標單位評價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評價結果分別按5分、4分、3分、1分、0分計分。評價過程中,若投標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默認按基本滿意檔次計分,詳見附件3。 | 5分 | 24個月 | |||
分類 | 良好信息 | 加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3.良好 信息加分(30分) | 個人獎勵 | 獲得黨中央、國務院功勛、榮譽、表彰獎勵(包括通報表揚,下同)的 | 10分 | 36個月 | 1.表彰獎勵內容與招投標活動不直接相關的,按對應分值減半計分。2.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每年表彰獎勵不超過2次,各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每年表彰獎勵不超過1次。3.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獲得省委、省政府或住建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表彰獎勵的 | 8分 | 36個月 | ||||
獲得省級住建、交通、水利、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或設區市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 | 6分 | 24個月 | ||||
獲得省級招投標管理機構、設區市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或縣(市、區)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 | 4分 | 24個月 | ||||
獲得市級招投標管理機構或縣(市、區)住建、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發改、財政、審計、公資部門表彰獎勵的 | 2分 | 24個月 | ||||
專家資格 | 被省級或省級以上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聘為評標專家的 | 2分 | 24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技能大賽 | 進入設區市級招標技能大賽決賽的 | 1分 | 24個月 | 有效期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 ||
分類 | 不良信息 | 扣分 | 有效期 | 評分說明 | ||
4.不良 信息扣分(60分) | 不良行為 | 1.存在附錄2中1-6的違法違規市場行為,并被行業主管部門出具責令整改決定書的 | 3分 | 6個月 | 1.采取倒扣分方式,初始分為60分,扣完為止。2.不良信息扣分有效期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認定之日起計算,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
2.存在附錄2中7-14的違法違規市場行為,并被行業主管部門出具責令整改決定書的 | 6分 | 12個月 | ||||
3.受到行業主管部門簡易程序行政處罰的 | 10分 | 24個月 | ||||
4.受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10分 | 24個月 | ||||
5.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代理投標,或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提供咨詢,受到行政處罰的 | 20分 | 24個月 | ||||
6.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 20分 | 24個月 | ||||
嚴重不良 行為 | 1.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或與招標人或者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受到行政處罰的 | 40分 | 36個月 | |||
2.經司法生效判決認定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犯罪行為的 | 40分 | 36個月 | ||||
3.在招投標活動中,索賄、受賄或者牟取合同約定費用外其他利益的 | 40分 | 36個月 | ||||
4.在從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介紹、指使、誘導他人行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有關當事人公平行事 | 40分 | 36個月 | ||||
5.受到與招投標相關的刑事處罰、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40分 | 36個月 |
附錄2
序號 | 內容 |
1 | 報建資料提供不完整或相關參數指標填報不準確,導致資質核定錯誤的 |
2 | 招標文件編制不規范,對范本的改動未進行明顯標識并告知備案經辦工作人員 |
3 | 因代理工作失誤導致的招標文件3次(含)以上退回、有責延期開標、有責重新招標的情況 |
4 | 以營利為目的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 |
5 | 存在違反交易場所規定和工作紀律的行為,造成項目糾紛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
6 | 基本信息自發生變更之日起兩個月內未進行申報的 |
7 | 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 |
8 | 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資格預審結果或者潛在投標人投標的 |
9 | 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 |
10 | 超過規定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不按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 |
11 | 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或者確定的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時限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 |
12 | 接受應當拒收的投標文件,接受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或者個人參加投標的 |
13 | 對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中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調查行為不予以配合,或存在不如實提供資料及情況,拒絕、隱匿或者瞞報行為的 |
14 | 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引起嚴重招投標爭議的 |
附件3
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天秤碼”主體評價細則
根據《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評價細則。
一、評價內容
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主體評價由聘用單位評價、委托單位評價和服務對象評價三部分組成。
二、評價規則
(一)聘用單位評價
聘用單位評價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每半年由聘用單位根據其聘用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業績、專業能力、服務態度等方面表現對其進行評價計分,滿分15分。
企業工程造價優秀/良好等級人數=評價期內該企業參與工程造價“天秤碼”積分人數×該企業工程造價優秀/良好等級人員分配比例;聘用單位招標代理優秀/良好等級人數=評價期內該企業參與招標代理“天秤碼”積分并通過招標代理從業人員考試人數×該企業招標代理優秀/良好等級人員分配比例。小數點四舍五入后取整。
聘用單位優秀、良好等級人員分配比例根據該單位在評價當期企業的工程造價或招標代理評價等級結果確定,具體分配比例詳見表1。聘用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評價的,系統默認按合格等級計分。
聘用單位應對評價人員的有關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聘用單位對從業人員評價為優秀或良好等級后的兩年內,從業人員“天秤碼”被賦紅色標識的,自從業人員發生嚴重不良行為之日起一年內,對該從業人員聘用單位優秀、良好等級分配比例分別下降5%。
表1 聘用單位評價優秀/良好等級分配比例表
人員類型 | 企業優秀/良好等級人員分配比例(不高于) | ||
企業等級 | 優秀 | 良好 | |
工程造價 | 省級工程造價咨詢品牌企業 | 25% | 30% |
省級工程造價咨詢優秀企業 | 20% | 25% | |
其他造價咨詢企業 | 15% | 25% | |
招標代理 | 招標代理企業 | 15% | 25% |
(二)委托單位評價
委托單位評價是指由工程造價或招標代理業務委托單位對承擔相關業務從業人員的履約能力、服務質量、服務流程、響應時間、職業操守等方面表現進行的評價,滿分20分。
委托單位評價分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五檔,委托單位評價中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評價結果分別按20分、16分、12分、4分、0分計分。從業人員委托單位評價得分=20×N1+16×N2+12×N3+4×N4+0×N5/(N1+N2+N3+N4+N5),N1、N2、N3、N4、N5分別為該從業人員在24個月內從事所有業績項目中委托單位對該從業人員評價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業績項目數量。評價過程中,若委托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系統默認按基本滿意檔次計分。
(三)服務對象評價
服務對象評價根據類型不同分為承包單位評價和投標單位評價兩種類型,滿分5分。
1.承包單位評價是指在工程結算審核活動中,工程總承包企業或施工承包企業對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操守、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是否保持客觀中立地位、時間是否拖延,在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審活動中,中標單位對工程造價從業人員編審的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是否合理進行的綜合評價。
承包單位評價分為“合格、不合格”兩檔,承包單位評價中合格、不合格的評價結果分別按5分、0分計分。從業人員承包單位評價得分=5×N1+0×N2/(N1+N2),N1、N2分別為該從業人員在24個月內從事所有業績項目中承包單位對該從業人員評價為合格、不合格的業績項目數量。評價過程中,若承包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系統默認按合格檔次計分。
2.投標單位評價是指在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單位對招標代理從業人員招標文件編制是否排斥潛在投標人、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或表述歧義增加投標困擾、是否存在明顯顯失公平的霸王條款、招標流程是否規范等方面進行的綜合評價。投標單位評價由從業人員代理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在電子投標工具中填報評價情況,隨投標文件一起上傳。
投標單位評價分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五檔,投標單位評價中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評價結果分別按5分、4分、3分、1分、0分計分。從業人員投標單位評價得分=5×N1+4×N2+3×N3+1×N4+0×N5/(N1+N2+N3+N4+N5),N1、N2、N3、N4、N5分別為該從業人員在24個月內從事所有業績項目中投標單位對該從業人員評價為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的業績項目數量。評價過程中,若投標單位在規定期限內無評價意見反饋的,系統默認按基本滿意檔次計分。
三、評價方式
(一)聘用單位評價由從業人員聘用企業在“天秤碼”管理系統內對其進行評價計分,評價時間為每年6月20日-30日和12月20日-30日。
(二)委托單位評價、服務對象評價采用全流程電子化的“一項目一小組一評價”。“天秤碼”管理系統向從業人員業績申報時的項目委托單位、服務對象等與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活動相關的利益主體發送評價邀約短信,收到評價邀約短信的主體根據承擔工程造價或招標代理服務項目組的從業表現對項目組進行評價打分,評價期限為收到評價邀約短信72小時以內。從業人員的委托單位評價得分、服務對象評價得分按照該人員所在項目組的委托單位評價得分、服務對象評價得分進行計算。
(三)在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活動中,若項目從業人員與被評價人員不一致的,委托單位或服務對象可對該項目業績評價為不滿意或不合格。
(四)委托單位或服務對象對從業人員評價為不滿意或不合格的,必須說明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據。
杭建市〔2023〕54號:關于印發《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附件下載:
杭州市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天秤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pdf